DR-295A数据采集传输仪符合HJ353-2019、HJ354-2019、HJ355-2019、HJ356-2019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。符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〔2020〕- 609号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。同时具有数据采集与反控功能,可作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“指挥官”,指挥协调现场采样器、监测仪、质控仪等各单元有序工作。 动态管控系统功能特点: 对现场端在线分析仪及水质自动采样器进行远程反控; 对现场端在线分析仪实时数据、数据标记、工作状态、工作参数上报至平台; 对现场端站房门禁一体机的远程管理; 对污水(烟气)排放过程(工况)监控; 监控(监测)仪器仪表日志、状态、参数; 具有视频联动、视频调阅及报警功能。 DR-295A数据采集传输仪可对工作参数、运行(工况)状态进行监控,对现场设备进行反控。 门禁系统:高清触摸彩屏,门禁一体机,支持人脸识别和IC卡识别;与现场数据采集传输仪联机,可主动上传开门人员、开门时间、开门方式等信息;与监控系统联动,支持摄像头对进门人员进行图片抓拍及视频录制;具有防拆报警、故障报警功能;支持RS485 和 TCP/IP 通讯协议;支持从监控平台控制门禁的开关;具有声音提示功能。 视频监控系统是由高清网络摄像头、硬盘录像机、网络交换机、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网络监控平台组成。数据采集传输仪通过高清网络摄像头对监测站房及采样口(采样平台)进行实时监控,并且通过与门禁系统的联动,对进门人员、突发情况等进行实时抓拍留痕及视频录制,监控平台可以随时调阅视频信息并反控设备,视频数据可存储6个月。符合河北省〔2020〕- 60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。 动态管控系统的实施意义:大大的提升了对污染源现场设备的规范化监管,为监管部门执法提供有力依据。同时在技术层面上防止弄虚作假行为,对排污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。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